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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3 【主日信息】信心與行為(下):談行動-20210912

聖靈降臨後第十六主日

第一經課:以賽亞書50: 4-9a
啟應經課:詩篇116: 1-9
第二經課:雅各書3: 1-12
福音經課:馬可福音8: 27-38


在證道開始之前,讓我們先複習上一個主日談論的內容,我們從每週主日都會聆聽到的赦罪經文出發:「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1:9)

我們談到上帝赦罪應許根源於他的兩個屬性的其中之一,就是公義。並且了解到,上帝的公義與人類期待的公義並不一樣,上帝的公義是醫治、是憐憫、是拯救、是釋放、是赦免。而正是因為上帝的公義如此,很自然地,祂就惠如此行動。

今天,我們一樣要從上帝的赦罪應許開始,這個應許中除了提到上帝的公義之外,同時也提到了上帝的信實。希臘文這個字(pistos)是形容詞,它的特別之處在於,在非常強調信心重要性的約翰福音與約翰書信中,竟然只出現三次。

一次是耶穌對多馬說的話:「把你的指頭伸到這裏來,看看我的手;把你的手伸過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這裡的信,是耶穌要求多馬要相信上帝的作為。

另一次是約翰三書5節:「親愛的,你對弟兄,特別是對作客旅的弟兄所做的都是忠誠的。」這裡的信,是約翰要教會的弟兄姊妹樂意接待在各教會中往來傳遞信息與福音的人。

而第三處就是我們每週聽到的赦罪應許,綜合這三段經文,我們可以發現,約翰所說的信並不是單指信心,而是能夠表現出實際行動的信心。

多馬是信實的,因此他就承認耶穌是他的主;教會是信實的,因此他們就能樂意接待客旅;上帝是信實的,所以祂就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這樣看來,約翰所謂的「信」就與我們在雅各書中所聽到的是一致的。雅各說:「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相輔並行,而且信心是因著行為才得以成全的。」

讓我們把這樣的想法帶到今天雅各書3章1~12,就可以了解為什麼雅各這麼強調謹言慎行的重要性,讓我們從第1節開始說起:「我的弟兄們,不要許多人做教師,因為你們知道,我們做教師的要接受更嚴厲的審判。」

非常明顯的,第1節的內容與2~12節格格不入,第1節的重點是不要多人做教師,而其他經文則是提到控制舌頭的重要性。乍看之下,很容易讓我們以為雅各要我們從勒住舌頭開始基督徒的屬靈生命操練。

但若我們把雅各在第二章中有關信心與行為是相輔相成的教導放在第三章來看,就可以知道雅各在這裡警告在教會中想要參與教導服事的人,如果胡言亂語,就會受到比其他基督徒更嚴厲的審判。

因此,許多人誤解雅各的意思,這整段經文並不是要我們控制自己的舌頭,而是特別針對教會中的教導者,提醒他們必須言行合一,說出什麼樣的話,就要做到什麼樣的事。而在這樣的前提之下,最要學習的功課就是謹言慎行。

簡單來說,控制舌頭只是表面上的教導,真正要緊的是,我們的信心必須要有相對應的行為;或者換句話說,我們基督徒所活出的行為,恰好顯出我們所相信的內容。

接著,就讓我們從今天的福音經文中,一起學習信心與行為必須相輔相成的功課。在跟隨耶穌好一陣子之後,門徒逐漸地意識到,他們跟隨的夫子與其他的猶太教師很不一樣,祂會醫病、會敢鬼、更能平靜風浪、在海面上行走,不但如此,祂的教導也令人耳目一新。

於是,耶穌問了門徒這個問題:「人們說我是誰?」門徒給的答案五花八門,有以利亞、有施洗約翰,但總歸一個身分,就是先知。這是人們對耶穌的普遍認識;然而,彼得卻說出了「彌賽亞」這個身分,那意味著,門徒承認耶穌是從上帝那裏來的,要復興以色列的救贖主。

毫無疑問的,這是信心,是彼得對耶穌的信心。但這麼說,讓我想起雅各書的經文:「你信上帝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雅2:19)

還記得嗎?當馬可福音記載耶穌第一次趕除汙鬼時候說的:「拿撒勒人耶穌,你為甚麼干擾我們?你來消滅我們嗎?我知道你是誰,你是上帝的聖者。」(可1:24)沒錯,相信耶穌就是基督,是上帝的聖者,的確是重要的,但就連鬼魔也是如此相信。如果我們的信心僅止於此,那與鬼魔一點分別也沒有。

耶穌接著告訴門徒自己將要受死遇害的事,然後,凡事都衝第一的彼得也緊張地拉住並責備耶穌不可以赴死。接下來耶穌所說的就是關鍵所在了:「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馬可在這裡要表明的是,承認耶穌基督的信心的確是重要的,但這樣的信心必須化為實際的行動,而耶穌要求門徒的行動只有一個,就是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從祂。

緊接著,耶穌更清楚地指明,成為祂的門徒必須付上生命的代價。這樣看來,相信耶穌、跟隨耶穌這件事,真的不是只有嘴上說說而已,更重要的是有沒有實際的行動:背起自己的十字架。

在這裡我要進一步說明,有些人誤以為背起十字架的意思是,如同耶穌一樣毫無保留獻上自己,最後犧牲生命。但耶穌並不是如此要求,耶穌要我們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而不是祂的十字架,這兩者有很大的不同。

首先,只有耶穌的十字架才擁有赦罪的應許與恩典,基督徒的十字架並沒有。其次,耶穌的十字架是背著走向死亡,但我們基督徒的十字架卻是背著走向永生。

許多時候,我們會有一種莫名的壯烈成仁的想法,在逼迫患難來臨時,大不了就與耶穌一樣,捨身成仁、慷慨赴義。耶穌在這裡雖然提醒我們要有犧牲的決心,但這並不代表門徒必須刻意求死。因為如果我們真的死了,就無法實踐耶穌的要求:「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這一點很重要,我們往往想著,要怎麼死才符合基督徒的死法,但其實更重要的是,基督徒應該要如何活著!因為唯有活著,才有行動;唯有行動,才能顯明我們的信,是上帝藉著耶穌基督賜給我們珍信心。

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我想絕大多數聽證道的人,都承認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是我們的救贖主。感謝上帝,這是祂賜給我們的信心,但我們的行動呢?雅各教導我們:「信心是與他的行為相輔並行,而且信心是因著行為才得以成全的。」

今天下午,長執會就要開會討論明年教會的年度目標,但在此之前,別忘了今年還有三個多月,而關於今年的年度目標,我們又做了多少努力呢?

「服事助人、助人服事」,這個主題並不是要求弟兄姊妹只來教會服事,相反的,按照路德的說法,所有憑著信心而作的行為,都是服事。因此,不是只有教會的事才是服事。

如果你是父母親,那很有可能孩子就是服事的對象;如果是職場的老闆或主管,那員工與同事就是我們要付諸行動的;如果有久病或行動不便的家人,那這些人就是我們的十字架。

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不要忘記耶穌說的,我們應當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祂,因此,我們基督徒必須比其他人更加好好地「活著」,即便生活有許多的難處與艱辛,但我們要活著,用我們的行動向這個世界見證,耶穌真的是基督,祂已經拯救我們的生命。

最後,我要藉著啟應經文的最後一節來結束今天的證道:「我行在耶和華面前,走在活人之地。」這就是我在證道中一直強調的,儘管背著十字架意味著有受死的決心,但上帝卻是要我們好好活著。

我明白,活著其實比死去更不容易,因為我們要承受許多痛苦、折磨、病痛與逼迫;但值得感恩的是,上帝面前的道路,的的確確是活人之路。走在這條路上,我們雖失腳卻不至跌倒,雖痛苦卻不致絕望,因為我們已經擁有上帝應許的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