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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4 【主日信息】關於永生的教導(二)-20190721

聖靈降臨後第六主日

第一經課:創世記18: 1-10a
啟應經課:詩篇15: 1-5
第二經課:歌羅西書1: 15-28
福音經課:路加福音10: 38-42


首先讓我們來回憶一下上個禮拜證道的內容, 一個律法師來問耶穌說:「老師!我該做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除了引導他去思考遵守誡命的目的之外,更用好撒馬利亞的人的比喻來告訴律法師,真正的鄰舍並不是路上隨便找一個,然後幫助對方後就以為自己已經滿足了律法的要求。而是真誠地對他人的處境感同身受,發自內心地去協助。

簡單的來說,對於「做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的這個問題,耶穌的回答是,不要為了得到遵守律法而遵守律法,而是真正了解什麼是愛鄰如己,這樣的人才能夠承受永生。

上個禮拜我們也提到,今天的福音經文與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息息相關,事實上,它們是一組教導,是耶穌用來回答「做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的一連串教導。所以,上個禮拜的主題是「關於永生的教導(一)」,而今天則是「關於永生的教導(二)」。

讓我們回到今天的福音經文,許多基督徒在讀這段經文的時候,心裡不免生出一種比較的心態,認為耶穌在這段經文中要強調的,是聽道勝於服事。而會有這樣的感覺也無可厚非,因為耶穌說了「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馬利亞已經選擇了那上好的福份,是沒有人能從她奪去的。」

我們會很直覺地將「上好的福份」與在耶穌腳前聽道連在一起。如果單單看這段經文,這是很非常合理的解釋;但是,我在證道中常常強調,讀聖經千萬不要斷章取義,這段經文的前文提到的是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後文提到的是耶穌教導門徒主禱文。

不論是前文或後文,非但沒有貶低服事價值的意味,反而強調服事他人的重要性。以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為例,耶穌強調要找出我們的鄰舍,然後服事他們。以主禱文為例,耶穌在教導主禱文之後,就立刻教導門徒,如果有朋友三更半夜來敲門要東西吃,就算自己已經很累了,還要照顧孩子入睡,都仍然要立刻起來給朋友預備食物。

換句話說,如果我們認為這段經文是要談論聽道與服事之間孰輕孰重,那就與聖經上下文沒有什麼太大的關聯。另外,會讓我們有對比的感覺,是因為這個故事中有兩個角色,姊姊馬大因為耶穌來了而忙近忙出,但妹妹馬利亞則是專心在耶穌腳前聽道。但請特別留意,在今天這整段經文中,只有耶穌與馬大的對話。這件事情不管馬利亞有沒有聽到,其實都與她一點關係也沒有。

因此,解釋這段經文的關鍵所在是在馬大身上,重點並不是馬利亞選擇了多麼好的福份,而是在於馬大的問題到底是什麼?因為我一直強調這段經文與上週的福音經文一樣,都是回應律法師詢問耶穌問題的回答。那麼,我們可以先大膽假設,馬大的問題與律法師的問題其實在某種程度上是一樣的。

可能嗎?讓我們回過頭去想想律法師的問題是什麼?上週我們特別強調,律法師認為因為自己是上主的兒女,所以擁有永生的繼承權,他真正的問題是,他誤以為只要像所有猶太拉比所教導的,只要滿足律法的規定與要求,就可以保有這個繼承權。而馬大呢?馬大的問題到底是什麼?

其實馬大與當時所有跟隨耶穌的婦人一樣,扮演著相當重要的角色,這群婦人並不像門徒一樣常常在第一線衝鋒陷陣,相反的,他們是默默地服事耶穌與門徒,供應他們所需用的一切,並在重要的關頭伸出援手。最明顯的記載有兩處,我來讀給大家聽。

「過了不久,耶穌周遊各城各鄉傳道,宣講上帝國的福音。和他同去的有十二個使徒,還有曾被邪靈所附,被疾病所纏,而已經治好的幾個婦女,其中有稱為抹大拉的馬利亞,曾有七個鬼從她身上趕出來,又有希律的管家苦撒的妻子約亞拿,和蘇撒拿以及好些別的婦女,她們都是用自己的財物供給耶穌和使徒。」(路8:1~3)

「七日的第一日,黎明的時候,那些婦女帶著所預備的香料來到墳墓那裏,發現石頭已經從墳墓滾開了,她們就進去,只是不見主耶穌的身體。」(路24:1~3)「把這些事告訴使徒的有抹大拉的馬利亞、約亞拿,和雅各的母親馬利亞,還有跟她們在一起的婦女。」(路24:10)

當馬大看到這些婦人所做的服事時,很自然地認為如果要跟隨耶穌,便是如同其他婦人一樣,為耶穌與門徒張羅打點食物,供應他們所需的金錢,就如同當時希羅文化中每一個女性被賦予的責任:殷勤地服事家人,在各樣的事上滿足他們的基本需求。我相信,在這個文化處境下,大部分的婦女真的是認真地看待這個任務。

然後,當忙進忙出的馬大看見了坐在耶穌腳邊的馬利亞時,那顆真誠服事的心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煩躁的心。所以她告訴耶穌說:「主啊,我的妹妹留下我一個人伺候,你不在意嗎?請吩咐她來幫助我。」

這段話有兩個值得一提之處。首先,馬大竟然詢問耶穌說:「你不在意嗎?」但這句話其實並不是問句,因為馬大期待從耶穌口中聽到的是:「我在意」。也就是說,馬大早就已經先入為主地認為,馬利亞坐在耶穌腳前聽道是不恰當的行為,一個跟隨耶穌的婦女怎麼可以聽道?那是男門徒的事,而女門徒就必須有女門徒的樣子,去做點什麼服事大家,而不是坐著聽道,什麼事也不做!

第二,雖然中文聖經的語氣聽起來滿客氣的:「請吩咐她來幫助我。」但原文直接翻譯是:「叫她來幫助我!」整句話的語氣比較像是在抱怨:耶穌,你看我那個妹妹,讓我一個人服事,你一定也看不下去吧!現在,命令她來幫助我。

在這短短的一句話當中,馬大直接假定了耶穌的心意是什麼,然後用命令的口吻要耶穌一定要吩咐馬利亞來幫助他。這樣看來,馬大其實是犯了全天下的人都會犯的罪,不承認耶穌是主、是神,而是把祂當做是神燈精靈。

好了,讓我們來整理一下剛剛所分析的經文,耶穌來到馬大與馬利亞所在的村莊,馬大熱情地邀請耶穌到自己家裡,她覺得自己應該要和其他的女門徒一樣,好好地款待耶穌。

但就在忙碌的過程中,看見自己的妹妹坐在耶穌的腳前聽到。這時,為了主而努力服事的喜悅完全被煩躁的心情蓋過,她氣憤地找耶穌,要耶穌吩咐馬利亞來幫助自己,就像所有的女門徒所做的一樣。

但請特別留意,馬大向耶穌抗議其實是後來的事,而她之所以會如此,聖經已經明說了:「馬大伺候的事多,心裏忙亂」。耶穌最後對馬大所說的也是一樣:「馬大,馬大,你為許多的事操心煩惱」。

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馬大真正的問題並不是她妄自猜測耶穌的心意並試圖命令耶穌,她的問題是在服事耶穌的過程中分心了。由原本很單純想要接待耶穌、服事耶穌的心,轉變成了帶有目的服事。

從這個角度來看,她與律法師的問題其實是一樣的。律法師以為只要滿足律法的規定,就可以保有永生的繼承權,而馬大也以為只要如同其他婦女一樣服事耶穌,就可以算是耶穌的門徒。

在這裡我要特別強調,我並不是在說我們基督徒不用服事耶穌。事實上,身為耶穌的門徒應該要服事耶穌,只是,如果我們以為服事耶穌就能夠達到成為門徒的標準,那就是大錯特錯了。

今天的舊約經課就是一個很典型的恩典。當上主來到亞伯拉罕的家中,他們夫妻熱情地接待,又是斟茶遞水、揉麵團做餅、宰了牛犢,取了奶酪和奶,好像不把上帝餵飽絕對不放祂走一樣。請問,亞伯拉罕與撒拉這麼做,是因為他們知道款待上主之後,上主就會賜下生孩子的應許嗎?

當然不是!他們之所以服事上主,是因為他們想要服事上主,並不帶著任何的目的或動機。我們在看許多上主賜福或應許的時候,常常用因果論來解釋:因為亞伯拉罕對上主很好,所以上主才會應許祂。因為所羅門只祈求智慧而不是祈求財富或權力,所以上主把所有的一切都給祂。

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不是的!亞伯拉罕他們並不是因為想要生孩子才款待上主,因為他們根本不相信自己到這個年紀還會有孩子。所羅門也不是因為想要得到權力、地位、名聲、財富,所以先不求這些,而向上主求智慧。他祈求擁有智慧,只是因為他單純地認為這智慧有助於幫他管理上主的百姓。

講到這裡,就不得不說一個在伊索寓言裡非常有名的故事。有一個樵夫上山砍柴,不小心斧頭掉進湖裡,湖中女神出現帶著金銀兩把斧頭詢問樵夫,而樵夫則誠實地回答自己遺失的是鐵斧頭,而女神則稱讚樵夫並且把金銀斧頭一併送給樵夫。

另一個樵夫知道了這件事,也想要如法炮製,當然,我們都知道結局是什麼,也知道到這個事故要說的是誠實與貪心的對比。但我認為這故事還有另一個更發人省思的意涵,那就是人常常自以為聰明,但其實非常愚拙,竟然以為自己的動機不會被神所看穿。

回到律法師與馬大的問題,律法師以為只要遵守神上主的律法,就算是帶著不正當的目的或心機,都還是可以繼承永生,這樣的想法真的是太天真了。馬大也是一樣,他以為只要服事,就算是心不甘情不願,都比什麼都不做還要好,然後以為這種態度可以瞞的過耶穌。

這段經文還有一個小細節我們還沒有說,但卻是整段經文的核心所在,那就是馬利亞在耶穌的腳前這個描述。在希羅文化中,在某人的腳前是一種身分尊卑的象徵,也就是說,耶穌是主人,而在耶穌腳前的馬利亞則是僕人。

但馬大與馬利亞的認知剛好相反,在希羅文化中,是主人需要為客人忙進忙出,張羅食物。馬大雖然稱呼耶穌為主,但他認為自己才是主人;而馬利亞卻是完完全全把自己當做是僕人,在耶穌的腳前聽道。

最後,讓我們來總結今天的信息,今天歌羅西書的經文,相信大家聽到的時候都能夠感受到非常榮耀、聖潔、尊貴的氛圍。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上帝把一切的尊貴、權柄、榮耀、能力都交給祂。然後,耶穌竟然把這得到權柄榮耀的盼望賜給相信祂的人。

但是,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如果我們心裡想的是:「哇!有永恆的應許與生命,也能夠與基督一同作王,真棒,我為了要得到這些,所以就信耶穌吧!」我要誠誠實實地說,這樣的人的下場就跟貪心的樵夫沒什麼兩樣。難道我們以為這種心態不會被上主看出來嗎?

無論是律法師或馬大,都想要得到上好的祝福,但若是把得到祝福當做最終的目的,那麼,我們將永遠得不到祝福。上主所應許的永生也是如此,如果我們在意的是永生而不是耶穌,那就得不到永生;相反的,若我們在意的是耶穌而不是永生,那就能得到所應許的。

「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失生命;凡為我喪失生命的,他必救自己的生命。」(路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