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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7 【主日信息】感恩與犧牲-20190407

預苦期第五主日

舊約經課:以賽亞書43: 16-21
詩篇經課:詩篇126: 1-6
書信經課:腓立比書3: 4b-14
福音經課:約翰福音12: 1-8


有一個故事是這樣的,一位乞丐沿街討飯,在一個偶然的景況下,一戶人家看見了就憐憫他,並且對乞丐說從今以後他可以不用沿街討飯,主人家會供應他需要的飲食。乞丐聽到了這個好消息之後,不斷地感謝對方,接著,他就每天按時到這戶人家報到,領取所需要的飲食,就這樣過了好長一段時間。

某一天,這個乞丐如常來到這戶人家前,但令他意外的是,吃飯時間到了,主人並沒有出來。這乞丐也敲了好幾次的門,但也都沒人回應。他越想越氣,認為主人怎麼可以這麼沒有責任,答應要按時給食物卻沒有。最後,乞丐決定衝進屋裡一探究竟,卻看見主人坐在床邊,而床上的老人似乎奄奄一息了。

主人看見乞丐,連忙說抱歉,因為自己的父親病危,所以忘了要送食物給乞丐。但這乞丐完全不理會主人的解釋,反而不斷地強調答應他的事就一定要做到,並且生氣地指責對方浪費自己的時間。

其實,這個故事有好多個版本,但無論是哪一個版本,重點是在強調這個乞丐缺乏一顆感恩的心,把原本不屬於自己的東西視為理所當然,因此,當得不到的時候,就會恨的牙癢癢的。

讓我們來看看今天的福音經文,首先,這事發生在拉撒路復活之後,經文提到「有人」在伯大尼為耶穌擺設宴席,而拉撒路與兩個姐姐也在當中。就在這宴席當中,一件令人驚奇的事發生了,馬利亞拿著一斤極貴重的純哪噠香膏抹耶穌的腳,又用自己的頭髮去擦。

首先,我們先了解這一斤純哪噠香膏到底值多少錢。根據猶大的說法,這香膏可以賣三百個銀幣,當時一個工人一天的工資是一個銀幣。也就是說,扣掉安息日不能工作,這香膏的價錢幾乎等同於年薪。

而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的統計,106年國人的平均年薪為101.9萬。我想要請大家留意的事,馬利亞是在短短幾分鐘內就花完這100萬。這個概念就有點像買了一罐100萬的香水,然後不小心瞬間打翻一樣。

難怪猶大說話這麼酸,雖然這香膏是用在耶穌身上,不能算是浪費,但可以肯定的是,把這香膏換成金錢去幫助窮人,不是更有意義嗎?不過馬利亞並不這麼想,她毫無保留地把香膏抹在耶穌的腳上。

此外,還有另外一個舉動可以看出馬利亞的決心,那就是她用頭髮去抹耶穌的腳,這在當時是一個非常低俗的舉動,只有道德觀鬆散的女子會在眾人面前披散頭髮。

在這裡,我們要稍微岔開一下話題,因為四卷福音書都有類似的記載,因此有些學者認為約翰福音裡膏耶穌的馬利亞其實就是路加福音中膏耶穌的罪人,而根據披散頭髮的動作,認定馬利亞就是妓女。

但是,這樣的聯想並無助於我們解釋這段經文,重點還是在於,耶穌如何看待。耶穌對馬利亞行動的回應是:「由她吧!她這香膏本是為我的安葬之日留著的。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在一起,但是你們不常有我。」

這是什麼意思?耶穌顯然是指著自己的死說的,但請特別留意,無論是哪一卷福音書,每當耶穌談論到自己的死亡時,門徒只有不接受與不理解兩種反應而已。換言之,雖然耶穌說這舉動是為祂安葬預備的,卻不代表馬利亞明白這意義。

從上下文來看,對馬利亞來說,用香膏抹耶穌腳的意義只有一個,就是感謝耶穌使他的弟弟拉撒路復活,這是一個充滿感恩的回應。她願意為了耶穌的緣故,即便要花費一整年的工資也在所不辭。

接著,讓我們把焦點轉到猶大身上,剛剛提到,猶大所說的話酸溜溜的,他打從心裡不贊成馬利亞這樣的行為;然而,真正的理由並不是他嘴巴上所說的,他比較顧念窮人的需要。約翰直接指出他的心態,認定他是小偷。

在這裡有兩個字詞需要特別留意:「錢囊」與「賙濟窮人」;這兩個字詞之所以重要,是因為約翰接下來在猶大出賣耶穌的場合裡,同樣使用這兩個字詞。「耶穌就蘸了一點餅,遞給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他接了那餅以後,撒但就進入他的心。於是耶穌對他說:『你要做的,快做吧!』同席的人沒有一個知道耶穌為甚麼對他說這話。有人因猶大管錢囊,以為耶穌是對他說『你去買我們過節所需要的東西』,或是叫他拿些甚麼給窮人。」(約13:26~29)

這樣的連結並不是偶然,是約翰刻意要讓他的讀者明白,這時候的猶大就已經是個賊,只是他所覬覦的,並不是馬利亞手上那瓶純哪噠香膏,而是耶穌的生命。

說來諷刺,猶大以為耶穌的生命可以換取更多的金錢,但根據馬太福音的記載,猶大出賣耶穌所獲得的是三十個銀錢,也就是三百個銀幣,與馬利亞手上的香膏是同樣的價錢。

馬利亞與猶大在這段經文中是非常鮮明的對比,馬利亞雖然嘴巴上沒有說什麼,但她卻用實際的行動表達她對耶穌的愛與感恩;相反的,猶大則是一個心口不一的人,他嘴上雖然說要關心窮人,但心裡想的卻是如何利用耶穌讓他獲得最大的利益。

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又是怎麼樣看待或對待耶穌呢?請大家仔細想想,我是否只是把耶穌當做讓我重生得救的工具,勝過讓祂成為我生命中的主宰呢?許多時候,我們想要的耶穌其實比較向阿拉丁神燈裡的精靈,我們之所以巴著祂不放,不是因為我們真的愛耶穌,而是為了自己的利益。

是的,這段經文點出了猶大出賣耶穌的關鍵,在於他的貪婪與自私;不但如此,更提醒我們一個處處為著自己著想,只在意自己能夠得到什麼的人,不能夠成為耶穌的跟隨者。相反的,一個真正的基督徒就是如同馬利亞一般,毫無保留、無條件的將自己擁有的獻給耶穌。

但為什麼?為什麼馬利亞能夠如此?我想,還是要回到故事的原委,馬利亞所愛的弟弟死了,帶著悲傷的心情向耶穌抱怨:「主啊,你若早在這裡,我弟弟就不會死了。」但沒想到的是,耶穌接下來吩咐人將石頭挪開,並且叫拉撒路出來,而拉撒路就真的從死裡復活了。

是的,這就是每一個基督徒信心的起點,當我們對自己的人生感到絕望與焦慮時,耶穌的話語和行動帶給我們安慰。於是,我們大大地感謝讚美祂,因為祂把我們從黑暗與死亡的深淵中拯救出來,在這個時刻,我們都是馬利亞,願意為了耶穌犧牲一切。

但遺憾的是,我們也都是猶大,在不知不覺當中,從願意為了耶穌犧牲一切,轉變成願意為了一切犧牲耶穌,只因我們那自私貪婪的本性又再度故態萌發。於是,我們與一開始故事裡的乞丐一樣,失去了感恩的心,反而把耶穌賜給我們的一切是為理所當然。這時,我們自然就不願犧牲了。

這樣看來,感恩與犧牲其實是一體的兩面,懂得感恩的人就願意犧牲;相反的,不懂感恩的人就不願意犧牲。前者所看的是耶穌所擁有的,而後者看到的是自己擁有的。

最後,我要花一點時間在今天的書信經課上,保羅在腓立比書這段經文的教導,與今天的福音經課完全一致。前半段提到他為什麼信了基督之後,原本看為有益的,後來都看為有損,因為他經歷了與馬利亞類似的經驗,就是在他完全絕望的時候,耶穌出手搭救他。

但我想更要緊的是最後兩節經文:「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上帝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

相信許多弟兄姊妹都很喜歡這段經文,因為聽起來就很激勵人心。特別是當有人面對極大的哀傷與苦難而走不出來時,好像這句話能夠使人忘記傷痛。不是的!保羅在這段經文真正要談論的忘記,是忘記那以自我為中心的想法,努力面向耶穌所要給我們的義。

太多時候,我們所做的剛好相反,我們會忘記耶穌的作為,卻忘不了自己的努力。舉例來說,在這個預苦期好幾個主日中,你們或許發現證道的信息都有個共通點,就是我都會強調我們與聖經人物中的某些人很像。上個主日講我們都是大兒子,是在家中的浪子;再上個主日提到,我們就是那結不出果子的樹木,要被扔在火裡燒了;再上個主日是我們是自以為能夠拯救保護耶穌的法利賽人。

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我要請你們回想,當你們聽到這些信息時,心中到底作何感想?「周牧師說的對,我就是個徹底的罪人,一無是處、無善可誇。」如果真的是這樣,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耶穌基督的福音要拯救你。

但如果你心裡想的是:「哪有這麼誇張,我的確是個罪人沒錯,但其實我也沒有那麼糟糕,我至少還會來教會聚會、禱告、讀經,我很愛耶穌,也很盡力去愛我的鄰舍。」那麼,我也要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今天的信息就是在談論這樣的罪,當被上主的律法指責時,我們總是忘記不了自己的努力,試圖要藉此安慰自己並不是這麼糟糕的人,而保羅要我們忘記的背後,就是這種自以為義的心態。

當我們真的忘記這種以自我為中心的背後時,我們才能夠真的努力面前,向著標竿直跑,得著上主在基督裡呼召我們而得的獎賞。這就應驗了耶穌所說的話:「得著性命的,要喪失性命;為我喪失性命的,要得著性命。」(太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