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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2 【牧者心語】不受人管轄?-20240322

親愛的家人們平安

相信有些弟兄姊妹留意過信義大樓一樓電梯口張貼的馬丁路德語錄(在兩扇電梯門中間的最下方),上頭寫著:「因著信,基督徒是全然自由的萬人之主,不受任何人管轄;因著愛,基督徒是全然順服的萬人之僕,受一切人管轄。(A Christian is a perfectly free lord of all, subject to none. A Christian is a perfectly dutiful servant of all, subject to all.)」

乍看之下,這並列的兩個議題是互相矛盾的,基督徒怎麼會同時是主人與僕人,不受任何人管轄的同時卻又受一切人管轄?但這兩個議題都確實存在於聖經的教導,保羅提到:「我雖然是自由的,不受人管轄,但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贏得更多的人。」(林前9:19)這句話的前半段正如保羅在其他書信中的教導,基督徒因著耶穌基督而擁有自由,是任何人無法奪去的;而後半段則闡明愛的本質就是要服事他人,因此甘願成為眾人之僕。

在聖經原文中,哥林多前書那段經文直譯為「我在一切上自由,為了得到許多人而成為一切之僕(I am free of all, become servant of all in order to gain the more.)」然而,大多數的中文聖經在翻譯上為了與下半句對照,而在上半句末加上men,就成了我們現在讀到的,基督徒是不受任何人管轄眾人之主,但也成為眾人的僕人。

然而,若仔細讀哥林多前書,從第六章尾段談論逃避淫行、第七章談論婚姻與嫁娶、第八章談論祭拜偶像的食物,到第九章前半段關於供養使徒的教導,保羅的意思從來就不是「I am free of all men」,反而是「I am free of all things」。簡單來說,不論是聖經中保羅的教導,抑或是路德的語錄,都應該理解為「基督徒在萬事上自由,但卻為萬人之僕。」

這也呼應了保羅在六章12節所言:「『凡事我都可行』,但不是凡事都有益處。」沒錯,基督徒在任何事上都有自由,可以做這或做那,但當我們蒙基督呼召成為祭司時,就必須更多地考量那些對鄰舍有益處的事,勝於那些只對我們自己有益的事,因為我們是服事眾人的僕人。

身為基督徒,我們不能不負責任地說自己只順服上帝,只需要對上帝負責,不受任何人管轄。這樣的觀念並非聖經的教導,而是來自於魔鬼的謊言。反之,聖經告訴我們「要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弗5:21)又說:「在上有權柄的,人人要順服,因為沒有權柄不是來自上帝的。掌權的都是上帝所立的。」(羅13:1)

在屬靈的層面上,基督徒需彼此順服;在屬世的層面上,我們要順服掌權者。然後,在所有的層面上,我們要為了他人得著福音好處的緣故,成為他們的僕人。
士煒
於2024年預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