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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7 【主日信息】亮光在哪裡?-20190317

預苦期第二主日

舊約經課:創世記15: 1-12, 17-18
詩篇經課:詩篇27: 1-14
書信經課:腓立比書3: 17-4: 1
福音經課:路加福音13: 31-35


今天是預苦期的第二個主日,上個禮拜俞繼斌牧師已經與我們分享這個節期的意義,也提到預苦期總是以耶穌受試探的經文作為開始,讓我們這群門徒可以藉著祂所承受的苦難,進一步去思想救恩的寶貴。

同樣是在上個禮拜日,成人主日學的其中一門課程──約伯記也開始上課了。而約伯記最令我們印象深刻的,無非就是「苦難」這兩個字,而約伯正是一切受苦者的最佳代言人,他承受了極大的苦楚,不單單是失去產業或兒女,也不全然是因為自己皮肉的傷痛,更不一定是面對三個不信任他的朋友。

若我們細讀約伯記會發現,約伯最大的苦,是因為他在苦難當中看不見亮光,他所要面對的,是不知道什麼時候才後結束的黑暗。他在苦難當中想要尋找上主,然而除了三個朋友的回應之外,他聽不到上主的聲音。

我想,我們在做許多人面臨苦難的經驗也是如此。其實,不是我們害怕吃苦,而是當我們在苦難中試圖要從上主那裏聽到一些安慰的話語時,卻完全寂靜無聲。

這時,如果你找個基督徒朋友分享自己的景象,比較糟糕的情況就是像約伯一樣,換來的是指責與控告;當然,也有稍微好一點的狀況,對方可能會告訴你說,要耐心等待上主的作為,不要心急,在禱告中繼續等候就對了。問題是,長時間處在黑暗之中,那種焦慮與不安,絕對不是一句「安靜等候」就可以解決的。

亞伯蘭就是另外一個在黑暗中的例子,他與約伯一樣,都被聖經評價為義人,但義人會不會受苦而落在黑暗當中?會!在今天創世記的經文中我們能夠看見他落在兩種黑暗裡。第一是打從他七十五歲起,上主就應許他要成為大國,但他卻連一個自己的孩子也沒有。

所以當上主說要給他豐富的賞賜時,他心灰意冷地說自己沒有兒子,有再多的產業也沒有用。而且,他也已經下定決心要把自己的財產都給他其中一個僕人。這個舉動其實是個無言的抗議,也代表著極大的哀傷與難過。

我還記得我們家兒子兩三歲的時候,有一次我們參加一場婚禮,結束後拿了幾顆糖果,他很開心地含在嘴裡,然後跑去上廁所。沒想到糖果就突然從噴出掉進馬桶,他就開始著急,要我幫他撿起來。我告訴他那顆糖果已經不能吃了,並且順手就按下沖水的按鈕。

沒想到,他放聲大哭,一直吵著要吃糖果。這時,我拿出一樣的糖果來安慰他,勸他不要這麼傷心。結果不拿還好,一拿出來他就崩潰了,一直堅持要吃掉進馬桶的那顆,他只認定那顆糖果才是他的,其他的都不是,就算口味一樣,不是就是不是。

亞伯蘭的處境又何嘗不是如此,只是,他似乎已經認定無法擁有自己的孩子,所以就跟上主說,給他再多的賞賜也沒有用,這些賞賜仍然不屬於他。這是亞伯蘭心境中的第一個黑暗,不過,上主的話語帶給亞伯蘭盼望,讓他重新相信自己能夠擁有孩子與後裔。經文告訴我們:「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算他為義。」但是,黑暗從此就變為光明了嗎?並沒有!

12節提到:「日落的時候,亞伯蘭沉睡了。看哪,有大而可怕的黑暗落在他身上。」不要以為這個黑暗只是天黑了而已,不是的。這個黑暗是因為上主對亞伯蘭說,將來他的後裔要寄居在別人的土地上,並且服事那地的人,而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之久。

足足有四百年的時間生活在苦難的黑暗之中!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請你回想一下自己當時信耶穌時的景況,假設在那個時候,上主對你說,當你成為基督徒之後,你要先受苦四十年,然後祂會把豐盛的賞賜給你,請問,你要嗎?不要說四十年了,說不定四年、甚至四天我們都不要!

不只是亞伯蘭落在極大的黑暗中,他的後裔也是如此。我們來看看今天的福音經文,耶穌感慨耶路撒冷的結局,因為這個城市雖然是上主所揀選的,卻也是逼迫殺害先知最嚴重的地方。因此,耶穌宣告這個城市的結局,並且下了最後通牒:「你們絕不會再見到我,直到你們說:『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

以色列的結局與這世界的結局一模一樣: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所以,在我們生命終點等著我們的,是大而可怕的黑暗與死亡,沒有一人可以例外。

我知道,今天的信息聽起來有點沈重,因為都在談論黑暗,但我希望大家可以明白,這就是我們生命的真實光景,無論是亞伯蘭、約伯、以色列人、基督徒以及世上每一個人,我們都真的在黑暗當中。

但我們接著要問的是,在黑暗中的人想要尋求什麼?很明顯的,答案就是亮光。雖然每一個人對光的接受度都不太一樣,有些人不喜歡太過刺眼的光芒,但比起待在伸手不見五指的黑暗,有光總是好的。而我們知道,耶穌就是那亮光。

現在,更進一步的問題是,當照亮我們的光快要熄滅的時候,我們會怎麼做?當然是保護這個光囉~沒錯,耶穌時代的幾個法利賽人就是這麼想的,他們或許是覺得耶穌的教導很重要,但犯不著與執政者起衝突,最好的方式就是先躲起來。

但耶穌是怎麼回答的:「你們去告訴那個狐狸:『你看吧,今天明天我趕鬼治病,第三天我的是就成了。』雖然這樣,今天明天後天我必須向前走,因為先知是不可能在耶路撒冷之外被害的。」

身為基督徒,我們都很清楚地知道,耶穌說這話是指著自己將要在耶路撒冷被殺害,但死後三天會復活。

是的,耶穌不但拒絕了法利賽人的提議,其實也是也是反駁我們想要保護真光的意圖。還記得嗎?當耶穌對門徒說自己要受苦遇害之後,彼得還責備祂,要耶穌不要走向死亡的道路。按照一般正常人的想法,當黑暗中的光芒快要消失的時候,一定要盡力保護;但耶穌要告訴我們的是,不是我們保護真光,而是真光保護我們。

但我們與以色列人一樣,遲遲不肯接受這樣的觀念,這也是耶穌為什麼說:「我多次想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可是你們不願意。」同樣的,約翰福音也提到:「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

那麼,究竟有什麼好消息要告訴我們這些在黑暗當中的人呢?耶穌留下了一個伏筆:「我告訴你們,你們絕不會再見到我,直到你們說:『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換句話說,當我們願意稱頌祂時,我們將會看到真光再次照耀。

根據路加福音的記載,過了沒有多久,當耶穌騎著驢進耶路撒冷時,祂的門徒就歡喜快樂地喊著:「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在這裡,我要稍微岔開一下話題,我們今天讀到的路加福音,與馬太福音的記載有很大的差別。

路加福音記載耶穌先說了這句話,然後才騎驢進耶路撒冷,而呼喊的人只有門徒;但馬太福音卻剛好相反,是耶穌先騎驢進耶路撒冷,而所有的群眾都同聲呼喊,然後耶穌才說了這句話。我們沒有時間處理馬太的觀點,留待明年預苦期時再來談,今天,我們只需要專注在路加福音就可以了。

路加的意思是什麼?我認為與今天舊約經課所要表達的是一樣的。亞伯蘭在黑暗當中,當上主應許他要得著後裔,他就相信了!同樣的,當門徒在黑暗當中,耶穌告訴他們只要說出「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就能夠重見光明,他們也相信了,而且就真的在眾人面前稱頌耶穌!

今天的經文帶給我們的好消息是,我們不用辛辛苦苦地保護真光,好像很擔心祂在黑暗中會熄滅;事實剛好相反,是這位真光要來照亮我們,驅散在我們心中的黑暗。

今天的經文帶給我們的好消息是,在苦難中的人的確需要亮光,但他們需要的並不是我們所以為的亮光,而是上主要賜給他們的亮光。因此,我們要宣揚的是面對死亡的十字架福音,而不是如何逃避死亡的假福音。

最後,今天的經文帶給我們的好消息是,就如我們剛剛在崇拜中一同啟應的詩篇所說的:「耶和華是我的亮光,是我的拯救,我還怕誰呢?耶和華是我生命的保障,我還懼誰呢?」「有一件事,我曾求耶和華,我仍要尋求,就是一生一世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瞻仰他的榮美,在他的殿宇裡求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