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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8 20260628聖靈降臨後第五主日

耶利米書28章5~9節

5耶利米先知當著祭司和站在耶和華殿裏眾百姓的面,對哈拿尼雅先知說:6「阿們!願耶和華如此行,願耶和華實現你所預言的話,將耶和華殿中的器皿和所有被擄去的人從巴比倫帶回此地。7然而我在你和眾百姓耳中所要說的話,你應當聽。8從古以來,在你我以前的眾先知,向多國和大邦說預言,論到戰爭、災禍、瘟疫的事。9至於那預言平安的先知,到先知的話應驗的時候,人就知道他真是耶和華所差來的。」

面對哈拿尼雅動聽的預言,耶利米先說了聲「阿們」——他是真心盼望事情真能如此,但願上帝果然把被擄的器皿和人都帶回來。可是他隨即立下一道檢驗:歷代以來的先知,多半預言戰爭、災禍、瘟疫這些沉重的事;至於那預言「平安」的先知,要等到他的話真的應驗,才能確認他是上帝所差來的。換句話說,越是好聽、越討喜的預言,越不能憑著動聽就信,得看它是否成真。



詩篇89篇1~4、15~18節

1我要歌唱耶和華的慈愛,直到永遠,我要用口將你的信實傳到萬代。
2因我曾說:「你的慈愛必建立到永遠,你的信實必堅立在天上。」
3「我與我所揀選的人立了約,向我的僕人大衛起了誓:
4『我要堅立你的後裔,直到永遠,要建立你的寶座,直到萬代。』」(細拉)

15知道向你歡呼的,那民有福了!耶和華啊,他們要行走在你臉的光中。
16他們因你的名終日歡樂,因你的公義得以高舉。
17你是他們力量的榮耀。我們的角必被高舉,因為你喜愛我們。
18我們的盾牌是耶和華,我們的王是以色列的聖者。

這首詩篇最後把焦點放在「力量從哪裡來」。第十七節說上帝是他們力量的榮耀,他們的「角」——也就是尊嚴與能力——是因上帝的恩寵才被高舉的。第十八節更直接:「我們的盾牌是耶和華,我們的王是以色列的聖者。」護衛他們的盾牌、統管他們的君王,都屬於上帝。眾百姓一切的力量、保障與王權,都不是自己爭取來的,而是連繫於這位以色列的聖者。



羅馬書6章12~23節

12所以,不要讓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掌權,使你們順從身體的私慾。13也不要把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工具,倒要像從死人中活著的人,把自己獻給上帝,並把你們的肢體獻給上帝作義的工具。14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

15那又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絕對不可!16難道你們不知道,你們獻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隸,以至於死;或作順服的奴僕,以至於成義。17感謝上帝!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隸,現在卻從心裏順服了所傳給你們教導的典範。18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19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以人的觀點來說。你們從前怎樣把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隸,以至於不法;現在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20因為你們作罪的奴隸時,不被義所約束。21那麼,你們現在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時有甚麼果子呢?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22但如今,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作了上帝的奴僕,就結出果子,以至於成聖,那結局就是永生。23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上帝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

保羅說基督徒「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這會不會變成放縱犯罪的藉口?他用作奴僕來回答——人總在某個主之下,不是作罪的奴僕、走向死亡,就是作義(上帝)的奴僕、走向成聖。信主不是從此沒有主人,而是換了主人——脫離罪,歸給上帝。最後一句把兩條路說得很清楚:「罪的工價乃是死」,死是罪如數付給人的工錢;「惟有上帝的恩賜...乃是永生」,永生卻是上帝白白賞的禮物,不是賺來的。


馬太福音10章40~42節

40「接納你們的就是接納我;接納我的就是接納差遣我來的那位。41把先知當作先知接納的,必得先知的賞賜;把義人當作義人接納的,必得義人的賞賜。42無論誰,只因門徒的名,就算把一杯涼水給這些小子中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他一定會得到賞賜。」

耶穌說:「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接待上帝差來的人,等於接待差他來的上帝。接著祂也說,因為一個人是先知就接待他,必得先知所得的賞賜;因為一個人是義人就接待他,也照樣得賞。連最小的善意都算數——只要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裡的一個」喝,也必不失賞賜。人怎樣對待基督的使者,就是怎樣對待基督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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