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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20251107星期五
詩篇17篇1~9節
1耶和華啊,求你垂聽公義的呼聲,留心聽我的呼求!求你側耳聽我這沒有詭詐的嘴唇的祈禱!
2願判我公正的話從你面前發出,願你的眼睛察看正直。
3你已經考驗我的心,你在夜間鑒察我。你熬煉我,卻找不到錯失,我立志叫我口中沒有過失。
4論到人的行為,我謹守你嘴唇的言語,不走殘暴人的道路。
5我的腳緊緊跟隨你的腳蹤,我的兩腳未曾滑跌。
6上帝啊,我求告你,因為你必應允我;求你向我側耳,聽我的言語。
7求你顯出你奇妙的慈愛,你用右手拯救投靠你的人,脫離那起來攻擊他們的人。
8求你保護我,如同保護眼中的瞳人,把我隱藏在你翅膀的蔭下,
9使我脫離欺壓我的惡人,脫離那圍困我要害我命的仇敵。
這首詩篇讓我們看見一位被逼迫者的禱告,他將自己交託給那位按公義聆聽呼求的上主。詩人並未靠自己為義,而是全然仰賴上主的鑒察與保護。在第8節,他說:「求你保護我,如同保護眼中的瞳人,把我隱藏在你翅膀的蔭下。」這句話透露出一種信心——上主的眼中有我,祂的主權不是抽象的統治,而是具體的看顧與保護。當惡人逼近、仇敵圍困,上主不只是審判者,更是藏身之處。
創世記38章1~26節
1那時,猶大離開他兄弟們下去,到一個名叫希拉的亞杜蘭人的家附近支搭帳棚。2猶大在那裏看見一個名叫拔‧書亞的迦南女子,就娶她為妻,與她同房,3她就懷孕生了兒子,猶大給他起名叫珥。4她又懷孕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俄南。5她又再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示拉。她生示拉的時候,猶大正在基悉。6猶大為長子珥娶妻,名叫她瑪。7猶大的長子珥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耶和華就殺死了他。8猶大對俄南說:「你當與你哥哥的妻子同房,向她盡你的本分,為你哥哥生子立後。」9俄南知道如果與嫂嫂同房,所生的孩子不屬於自己,就洩在地上,不為哥哥生子立後。10俄南所做的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耶和華也殺死了他。11猶大對他媳婦她瑪說:「你去住在你父親家裏守寡,等我兒子示拉長大。」因為他說:「恐怕示拉也像兩個哥哥一樣死去。」她瑪就去,住在她父親家裏。
12過了一段很長的日子,猶大的妻子,書亞的女兒死了。猶大受到了安慰,就和他朋友亞杜蘭人希拉上亭拿去,到他的剪羊毛的人那裏。13有人告訴她瑪說:「看哪,你的公公上亭拿剪羊毛去了。」14她瑪見示拉已經長大,卻還沒有娶她為妻,就脫去她寡婦的衣裳,用面紗蒙著,蓋住自己,坐在往亭拿的路上,伊拿印城門口。15猶大看見她,以為是妓女,因為她蒙著臉。16猶大就轉到路邊她那裏,說:「來吧!讓我與你同寢。」他並不知道她就是他的媳婦。她瑪說:「你要與我同寢,把甚麼給我呢?」17猶大說:「我從羊群裏取一隻小山羊,派人送來給你。」她瑪說:「在未送之前,你能給我一個信物嗎?」18他說:「我給你甚麼信物呢?」她瑪說:「你的印、你的帶子和你手裏的杖。」於是猶大給了她,與她同寢,她就從猶大懷了孕。19她瑪起來走了,除去面紗,照常穿上寡婦的衣裳。
20猶大託他朋友亞杜蘭人送一隻小山羊去,要從那女人手裏取回信物,卻找不到她。21他問那地方的人說:「伊拿印路旁的神廟娼妓在哪裏?」他們說:「這裏沒有神廟娼妓。」22他回到猶大那裏說:「我找不到她,並且那地方的人說:『這裏沒有神廟娼妓。』」23猶大說:「讓她拿去吧,免得我們被人譏笑。看哪,我把這小山羊送去了,可是你找不到她。」
24大約過了三個月,有人告訴猶大說:「你的媳婦她瑪行淫,並且,看哪,她因行淫而懷了孕。」猶大說:「拉她出來,把她燒了!」25她瑪被拉出來的時候,就派人到她公公那裏,對他說:「這些東西是誰的,我就是從誰懷了孕。」她又說:「請你認一認,這印、這帶子和這杖是誰的?」26猶大承認說:「她比我更有理,因為我沒有把她給我的兒子示拉。」猶大再也不跟她同寢。
猶大的這段故事向來令人不安——他離開弟兄、娶外邦女子、失信於兒媳她瑪。故事高潮在她瑪化裝為娼妓,反使猶大不察而令她懷孕。當真相揭露,猶大只能說:「她比我更有理。」這段經文揭露人性的複雜與黑暗,也揭開上帝隱藏的作為——祂在看似不堪的歷史中,仍然掌權,引導祂自己的應許前行。從猶大的後裔中將出彌賽亞(參太1:3),這是主權的深意——祂能在人的失敗與虧欠中,成就救恩的道路。
使徒行傳24章10~23節
10總督示意叫保羅說話,保羅就回答:「我知道你在本國作法官多年,所以我樂意為自己申辯。11你查問就可以知道,從我上耶路撒冷去禮拜到今日不過十二天。12他們並沒有看見我在聖殿裏跟人辯論,或在會堂裏、在城裏煽動群眾。13也不能對你證實他們現在所控告我的事。14但有一件事我向你承認,就是我正按著他們所稱為異端的道事奉我祖宗的上帝,又信合乎律法和先知書上所記載的一切。15我對上帝存著這些人自己也接受的盼望,就是義人和不義的人都要復活。16因此,我勉勵自己,對上帝對人,時常存著無虧的良心。17過了幾年,我帶著賙濟本國的捐項和供物上去。18正獻的時候,他們看見我在聖殿裏已經潔淨了,並沒有聚眾,也沒有吵嚷,19惟有幾個從亞細亞來的猶太人—他們若有控告我的事,應當到你面前來告我。20不然,讓這些人自己說,他們看出我站在議會前的時候,有甚麼不對的地方。21縱然有,也不過是為了一句話,就是我站在他們中間喊說:『我今日在你們面前受審,是為了死人復活。』」
22腓力斯本是詳細認識這道,就拖延他們,說:「且等呂西亞千夫長下來,我再審判你們的案。」23於是他下令百夫長看守保羅,要從寬待他,不可攔阻他的親友來供給他。
在腓力斯面前,保羅冷靜應對控訴,並堅定見證自己的信仰:「我正按著他們所稱為異端的道事奉我祖宗的上帝,又信合乎律法和先知書上所記載的一切。」保羅的答辯強調的是復活的盼望,而非只為自身開脫。他的受審顯出福音的政治性——不是政權能決定真理,而是上帝的計畫正透過這些政治場景繼續推進。即便腓力斯一時找不到定罪理由,卻仍將保羅拘留,盼望得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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